評李斯
評李斯,說不難,說易也不易。縱觀評論,尤以網上評論為甚,多對這人加以眨責,痛罵其為小人,貪圖富貴,貪生怕死,為保官位而不惜捨棄天下……這些人當中,有多少人只是依從他人所言,人家說西,他便說西,人家說壞,他也加語氣的大罵壞,一切都不得而知。
我並非秦人,更非李斯本人,當然不能說我的想法才是最正確的,只是,把我的想法寫出來,興許也能給大家權充參考。
說李斯怕死,這點我不反對。但萬人當中,也未必有一人有無畏之勇,不然,無懼死的臣子又何足貴?在戰場上,與死亡為伴的人尚且怕死,何況是李斯這樣的一個文臣?
的確,李斯怕死,為甚麼他不能怕死?他有雄心,盼能為世所用,死了,不就完了嗎?留下一個忠臣之名,於他而言,並無益處;當世之事,才是該論之事。
也有人說李斯非忠於秦而只忠於功利,我卻覺得,更確切的是,他忠於始皇。
「秦天下非始皇不興」這一種想法,也許是存在的,理由,大概是基於世間能賞識,並知道如何使用李斯之才的,就只有始皇一人。二世獨信趙高而疏李斯,「不道之君,何可為計哉?」
於我眼中,李斯個性中最致命的缺點,非貪戀富貴,而是「剛骨不足」。當然,怕死,也剛骨不足的其中一個表現
沙丘之變,殺扶蘇而立胡亥,是李斯生命當中一個很重要的錯誤決定。
事件背景為秦王死後,趙高因為胡亥之師,欲立胡亥為太子,以操控朝政,故求於李斯。但,我認為,趙高得李斯的支持,這當然好,然不,也無傷大雅。
反正,胡亥聽趙高的,反正,始皇的遺詔並無多少人知道……李斯應之,則同謀,不應,則殺之,就是這麼簡單。爾後,隨便的安上死因,恐怕說李斯是被小貓抓死的也沒有人敢反對。若李斯的家人問起,更好,再增加一條叛亂罪,誅其三族,以報不識抬舉之仇,豈不快哉?算來,趙高和李斯算是不和,這樣想也不足為怪。
李斯怕死,且,經趙高的「分析」,心存動搖,不答應也得答應……畢竟,沒有了始皇這個靠山,李斯的命,就如立於崖邊一樣危險。
再說,李斯人生中的另一個錯誤決定──殺韓非,唆使始皇焚書
焚書和坑儒這兩件事一向都是被連在一起說的,但,翻過史書,也只能確定焚書一事和李斯有關,而坑儒卻不能確定。姑且,不論何如,難聽的說,這兩件事都是李斯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而做的。
但,問題是,為了甚麼而要保住地位。和其他人所說的一樣,只是為了貪戀利祿嗎?我卻覺得這並不是真正的原因
始皇求才若渴,得過之而無不及的韓非,李斯便再無立足之地。縱然有滿腔的計策和報效之心,卻不為所用,那會是一件多麼可悲的事。
韓非是韓國公子,依然是為韓所著想,這些都是事實而非虛構,這一點,始皇應該也很清楚。不能為所用這一點也是。所以,才會讓他下獄。按理,他也明白韓非一旦下獄便沒可能生存,然而,他縱容了這件事的發生,也更進一步說明了「非秦之才,非才也」。後來,即使是後悔卻也來不及了,當然,更不能因那時的後悔而再害自己痛失人才。
再說焚書,背後的理念和殺韓非一樣,都是怕不再為所用。要長久治國,只用法不行,再加上儒為大家,久經浸染,即使是始皇也未必能貫徹以法治國,這是其一。
從秦以後,基本沒有一朝是不拑制人民思想的,只是焚書做得很明顯,而後的,比較隱晦而已,這顯然是在說,局限思想是為人君的必然手段,所以,即使是行為過於劇烈,也不應該受到這麼強烈的指責。
被責至此,恐怕只是研究歷史或者文學史的人對於有大量書籍散失所表達出來的不滿吧。但,只當成是一件歷史事件來看,焚書,是不是真的這麼不可饒恕呢?
李斯的人生中還有一件很大的事,一件讓他在很多人心目中成為真正小人的事──上了一封這樣的書予二世:
夫賢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責之術者。督責之,則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義明,則天下不賢不肖莫敢不盡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獨裁於天下而無所制也,能窮樂之極矣。賢明之主也,可不察……若此則謂督責之誠,則臣無邪,臣無邪而則天下安,天下安則主嚴尊,主嚴尊則督責必,督責必則所求得,所求得則國家富,
唆使其用重刑,荒於政,而且還舉堯舜為例子,說這二人過著比百姓還要艱苦的生活,不是賢
上邊說過很多次了,李斯怕死,要是這個時候,他諫的是一些不為人所垢病的忠言,那麼不用等到起義,最後支持著秦天下的這個支柱便會斷掉的了。
是以,在我眼中,這一篇諫言有兩個不同的意義…那是我看了兩次後所得出的不同感覺
首先,這是一篇反諫。看過這一篇諫言的人,無不責李斯為小人。一般人如此,皇帝也應如此才對。既然上此書的人為小人,那麼,便當反其道而行,這樣
以上這種說法可能像是替李斯開脫一樣……但,就像上面所提過,李斯有不能直諫的理由。而且,再追加一項,那就是,即使冒死直諫,也只怕那諫書到了趙高的手,最終只會落得柴薪的下場……不就甚麼意義也沒有了嗎?而且事實上,在後來,這樣的事的確發生了。
在當時,要改善社會,必先令二世自醒而遠趙高,不然,進多少車忠言也是沒有用的。
而另一種感想,就是令我生出「秦天下非始皇不興」這種感想的來由。
上這樣的一封諫書,若不能令二世頓悟,則其嚴刑峻法,荒癈朝政,必令天下易姓。以李斯之智,沒有不知道的理由。若無天下,何來的官位?所以若說此上書只為保位,李斯應該不會選這一著的。
然而,除了那渺茫的頓悟外,總覺得李斯有散朝的希盼。眼看天下沒落,眼見朝廷為趙高一手所掌,又偏趙高是奸險小人,滅了,似乎更好……就讓這大秦帝國,成為始皇的陪葬品好了。
可是,大概是又回想起這片天下是始皇辛苦打下,自己也有著汗馬功勞的,讓其就這樣毀掉,既愧對始皇,也令自己的心血付諸流水,於是又上了好幾次書,也曾希望當面向二世進諫,可惜,卻正因為如此,中了趙高的計,令二世更疏遠李斯……最後,落得滅三族,腰斬的下場。
綜合以上,雖然李斯可能未夠資格當一代名臣,也不
說秦功過參半,功,差不多有半數都和李斯有關,而過,卻不然。所以有人說:「始皇最大之功為信於李斯,而最大之過為信於趙高」
秦王信於趙高,也許至死未能看清其真面目,可是,對於李斯,對於他那「剛骨不足」的缺點,知之甚詳。李斯沒骨也不要緊,他始皇帝有的是。李斯只要出謀獻策,分析時勢就好,下最終決定的,始終是始皇本人。始皇對於李斯的了解,甚至可以說是能掌握他的每一步,也清楚李斯能度其腹,明白始皇這個時候需要些甚麼。
韓非子著了說難,可是我覺得,能把說難做得好的,李斯當為少數中的其中一個。
以上,算是題外話,說回李斯的功。
事實上,李斯的功在他最後給二世的上書當中便可看得一清二楚。那一堆事情當中,即使不是全功於李斯,也不能忽略他的貢獻;即使有誇張之處,也不能無視當中的事實。
因為不太長,所以就全錄下來吧:
臣為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矣,逮秦地之狹隘。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里,兵數十萬。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候,陰修兵甲,飾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行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廣,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強。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廟,以明主之賢。罪四矣。更克畫,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罪五矣。治馳道,興遊觀,以見主之得意,罪六矣。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願陛下察之!
李斯最大的功勞,除助始皇滅六國以外,最大的要數制度定統一的量度單位,統一貨幣,語言,文字等等以助於社會交流的事。而這也為秦的大功勞也。作為文臣之首,這些事情總不能說李斯沒有參與其中吧。也許,這也會有人說『這不過是遵照始皇所下的命令而造事』,那麼,我也只能沉默的應和了。畢竟,要忽略功,而只專注於過來評論,能顯得自我更為祟高,再加上是李斯這一個一向不太討好的角色,無視功勞的評論,當然更能引起其他人的共鳴,但,這是否正確的態度呢?我不下斷語。
最後,我以這樣的一個論調來總結全文──『沒有李斯,秦要得天下也許並不能這麼容易』
若此刻還只覺得李斯不過是一個小人的話,那麼,我也只能承認這篇文章並不能打動你,除了可惜以外,也就只能說是人各有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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